**新设立企业经营期不满1年,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评为B级纳税信用等级的**。具体来说: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其中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同时,新设立企业在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其纳税信用等级通常会被评为M级。
2. 另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也适用M级纳税信用。因此,对于新设立且经营期不满1年的企业,其纳税信用等级一般为M级,而非B级。
3. 要想提升至B级或更高级别的纳税信用等级,企业需要在一个完整的评价年度内有生产经营活动,并且根据税务机关的评价标准,获得70分以上但不满90分的评价指标得分。
综上所述,新设立企业经营期不满1年,其纳税信用等级通常不会被评为B级。企业需要在一个完整的评价年度内积极经营、依法纳税,并争取获得较高的评价指标得分,以提升其纳税信用等级。